一是明确“办成事”流程。对群众反映的在窗口无法办理的业务,及时建立台账,明确各类事项的办理及回复时限、流程,对于符合当场办结的督促窗口当场受理办结;应办未办的3个工作日内限时解决;“完全不能”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回复当事人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二是完善“办成事”机制。每月通报发生最多的“办不成事”业务窗口,相应窗口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不得评选为本季度“服务之星”和“优质服务窗口”;对连续两个月发生最多的“办不成事”业务窗口将启动问责机制。
三是强化“办成事”保障。建立“办不成事”事项库,通过台账进行分析,举一反三,分析“办不成事”原因,明确解决措施,优化流程再造,让问题从“办不成”变成“办得成”。
四是做好帮办代办。利用绿色服务通道,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入口处公布服务电话号码,实现为特殊人群全程帮办、代办。
(张燕 李一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