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施工方一百零八个环境问题被罚款一千多万元

2021-06-18 16:20:0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胡殿芳) 众所周知,施工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否则就会被依法处罚。6月17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攻坚办)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对凤泉湖项目工地施工方处以1144万元罚款,原因就是该工地存在的108个环境问题。

当天上午,记者在市生态环境局看见,前来接受处罚的该项目各标段施工方、监理方正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厚厚一摞处罚决定书共108份,意味着该工地存在的108个环境问题。市攻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问题都是环境督查人员和当地网格员在4月10日至6月16日之间现场巡查发现的,多数问题涉及黄土未覆盖、土方作业没有使用雾炮抑尘、渣土车带泥上路等,而这些问题在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中已经有明确的解决方法。该项目工地多个宣传栏上包括“六个百分百”在内的各种规定赫然在列,但令人遗憾的是,施工方却熟视无睹,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

据了解,该工地施工方因扬尘问题,已多次被市攻坚办约谈,但收效甚微。市攻坚办对该项目实施四级监管模式,按照项目施工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有关条款,“发现一处扬尘问题对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监理方处以0.6万元罚款”的约定,此次108个问题,施工方共被罚款1144万元。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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