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选派教育人才“组团式”援疆

2021-12-27 09:22:32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孙竞)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拓展“组团式”援疆领域,开展“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

  教育部表示,通过开展“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充分利用对口援疆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向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选派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加强新疆教师队伍建设,集中力量培训和带动当地教师,通过“支援一所学校、示范一个地区”,提高新疆受援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新疆教育造血能力,切实加强新疆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部按照对口支援关系,定期从对口援疆省市组团选派一批优秀教育人才支援新疆。每个援疆团队由10名左右教育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组成,组团支援1所学校。根据受援地需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适当增加援疆教育人才人数。原则上以紧缺学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受援学段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四个学段。

  记者了解到,首批共选派“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2000余名,援助新疆200余所学校,今年秋季学期已经基本选派到位。

  根据要求,“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教育部指出,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确保选派质量。每批在疆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左右,期满轮换。“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考核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按照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对待,确保待遇上优保障、使用上促成长、管理上重关怀。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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