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小莉帮忙》针对“狗咬人”做了10期节目一事,是当时的新闻热点。这件事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是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思考,如果狗的主人刚开始闻过即改,就不会引来记者采访调查此事;如果狗的主人能够正确面对媒体,就没有了后来的那么多期节目。
遗憾的是,狗的主人没有做到闻过即改,结果让自己陷于被动境地,还“连累”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人受到处理,此可谓不能正确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典型案例,值得深思。
由这件事,笔者想起了前几年本报报道的几件事,感触颇深。
2014年7月,群众反映,一座高铁大桥下的道路上有两个长近1米、深20厘米左右的大坑,因常年无人维修,坑苦了过往司机。
为了找到“坑主”解决此事,本报记者先后走访了12个部门和单位,并配发了5篇评论,最终给这件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还是在2014年7月,因为某村一个丁字路口的线杆整体倾斜。线杆一侧有长80厘米左右的裂缝,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在寻求解决问题的道路上,记者先后找到了4家部门和单位,本报见报评论4篇,最终促成这个问题解决。
2015年5月,因为两条道路交叉口东侧的慢车道上有污水漫溢现象,给过往市民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本报记者先后走访了9家部门和单位,并针对这件事先后刊发了3篇评论。值得庆幸的是,第3篇评论见报的第二天,虽然是星期六,但是相关部门和领导早早就赶到现场,当场制订方案,迅速解决了污水漫溢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最多做了5篇报道的情况下,就解决了问题,说明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还是可圈可点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一个问题能让记者走访那么多的部门和单位,调查那么长时间,是不是或多或少也能折射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作风呢?
今天,我们以《小莉帮忙》为由头重提本报原来3个比较典型的“旧闻”,想说的是,同样对待问题,不管是部门、单位,还是个人,其工作作风还是不一样的,有的“闻过则推”“闻过则躲”,有的“闻过则改”“闻过快改”,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一目了然。
进一步而言,不管是面对舆论监督,还是对待其他任何问题,大家都应当正确面对,闻过即改,迅速解决问题。千万别让“小事”演变成不可控的“大事”,到那时就后悔莫及了。“狗咬人”一事就是一个反面典型,希望诸位能从中读出正确对待和解决问题的深意,让“闻过则推”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