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5月29日,延津县胙城乡3名少年在水坑边玩耍时不慎掉落水中,其中一名少年溺亡。(《平原晚报》6月1日A04版报道)
孩子溺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刚进入夏季,悲剧就开始频频上演,有事例为证。
4月18日下午5时许,一名正在人民胜利渠边玩耍的男孩掉进约2米深的渠里,市民李纯飞几经努力,最终将男孩从水中安全救出。(《平原晚报》4月20日A04版报道)
5月1日,在凤泉区大块镇孟庄村附近,4个孩子不慎落水,在附近的村民将4名落水儿童救出。(《平原晚报》5月6日A04版报道)
5月7日,4名儿童在辉县市北云门镇的河边玩耍,其中两名儿童不慎落水。尽管经过多支救援队伍相继救援,但因溺水时间过长,两名儿童被打捞上岸后,均已没有了生命体征。(《平原晚报》5月11日A05版报道)
其实,这只是本报今年报道的4起孩子溺水事故,有的孩子被好心人及时救出,有惊无险,有3个孩子遗憾离世,令人无比痛心。
5月11日,本报以《夏日已至 防溺水安全警钟要长鸣》为题,以一个版的版量专门刊发了调查报道,其目的就是想起到预防孩子溺水的作用。
然而,本报的“提醒报道”刚发出来还不到一个月,在延津县就发生了溺水事故,一个孩子溺亡。揆诸以往,每年夏季,都是孩子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孩子毕竟是孩子,贪玩是孩子的天性,爱玩水是很多孩子的共性,但是,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再加上看似平静的水面却暗藏着“杀机”,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仅靠孩子“自律”来预防溺水是远远不够的。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看管好孩子,是家长必须担负起的监护责任。家长应当对孩子经常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让孩子到有安全保障的场所玩耍,并使其始终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以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生。如果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孩子就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当到水里玩耍时,危险系数就大大增加,频频发生的孩子溺水事故对此就是最好的证明,值得诸位家长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