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可使用外地银行保函替代相应下浮的监管额度。在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四分之三以及主体结构封顶两个节点,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支取比例上限分别提高5%;项目并联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支取比例可达到95%。
通知还指出,提前策划明年重大城建项目,总体保持城建投资力度不减、投资规模不减,谋划192个引领性、带动性、补短板的重大城建项目,先行开展项目资金平衡、控规调整、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建立房地产项目上市调度机制,全面梳理年内可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建立清单逐一进行服务指导,对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销售时限内提前上市的项目予以信用激励。
另外,引导发承包双方因不可抗力的疫情影响,合理进行工期调整,计算停工损失和疫情防控费用,避免结算纠纷。督促各区(市)县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监管,允许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企业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或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