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文化遗产见证着一个民族文明所达到的历史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为新时期做好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了规划保障和政策支撑。
所谓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一般是指在我国考古学文化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始聚落、都城、墓葬等,例如长城、秦始皇陵、殷墟、古运河等。大遗址凝聚着中国古老文明独特的生存方式和思维习惯,承载着中华民族绵延不断的历史文化与社会认同,是中华民族融汇创新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结合国内外文化遗址保护开发的成功实践经验,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夯实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根基。大遗址考古通过对规模大、价值高的古代遗址开展系统性、整体性的田野调查、发掘与研究,丰富历史内涵,活化历史场景,是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科学依据和基础。因此,考古工作应贯穿于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全过程,在科学确认遗址价值的基础上创新发掘理念和方法,将大遗址保护利用纳入考古规划,进而在保护利用的成本投入、展示方式、可行性操作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将考古科研成果输出为可普及的知识,让专业学术成果回归人民、普惠大众。
统筹推进大遗址的发掘、保护、利用和传承。考古发掘对地下文物既是保护,也是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大遗址考古应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使学术研究与文物保护形成良性互动。既要考虑文物保存和保护的技术局限,又要彰显学术价值以廓清为什么要保、保什么、如何保等问题。对于普惠大众的利用,应以“价值利用”为导向,兼顾“相容使用”,发挥大遗址的社会教育功能和使用价值,充分运用创意、科技手段多维度、多方式展现大遗址价值内涵。
善于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不能再生,也不能永生”,但数字化保护和利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其另一种意义的“永生”。借助数字化手段对大遗址的范围、布局和重要的遗迹、遗物等建立完整档案,并通过数字化复原展示,凸显虚拟现实融合的沉浸感,能够有效赋予大遗址“新生命”。例如,金沙遗址数字博物馆不仅将语音讲解和3D展示效果相结合,对典藏文物和发掘现场的遗迹进行详细介绍,且提供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实景游览和参观实时评论功能,大大激发了公众的兴趣和情感,拉近了遗址和公众的距离,提高了遗址的社会影响力。
激活大遗址的生命力,还要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既发挥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和监管督查职责,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市场机制在大遗址保护开发上的重要作用。既坚持公益为主、惠及民众的原则,切实维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举措的公益性,避免片面追求商业化,又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经济带动功能,发展依托大遗址的休闲旅游、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影视传媒、景观利用、环境保护等产业,将大遗址保护利用与民众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最大程度释放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潜能。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06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