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

2020-08-02 08:29:33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苏洪峰)7月30日,《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暨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秘书长李维山出席会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消防工作任务叠加,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给予立法保障。2019年11月,我市启动了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程序。今年4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6月3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全票批准,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五部实体法,也是建立立法项目培育机制后培育制定的第一部法规。《条例》分为总则、消防安全职责、规划和公共设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39条。《条例》的制定,开创了设区的市人大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的先河,《条例》的贯彻和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在发布会上,国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围绕治理占用消防通道、治理“飞线充电”等群众关切的问题提问,市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依照《条例》,结合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详细作出解答。
 
  李刚要求,要认真组织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自觉将《条例》贯彻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全市各级政府要把贯彻实施《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职责,逐条分解落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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