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刘萌萌)12月21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还没有申领的企业,可前去各管辖区域工会组织申请。
据了解,此项惠民政策的对象为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待工会组建后可作为返还对象。非企业法人不能申请。
该惠民政策主要对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对正常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并符合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即日起可向其主管的产业工会或县级工会提出工会经费返还申请。另外,申请工会经费返还需要提供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工资发放表、河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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