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检察院:落实“四个最严” 保障“舌尖安全”

2020-03-10 11:18:56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3月3日,延津县检察院与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座谈会,达成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四个最严”、共同保障群众“舌尖安全”的共识。

座谈中,延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赵选红同志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同志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的质量督察行动,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要建立联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细、落实“四个最严”。

食药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与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不仅要将“四个最严”记在心里,更要真正落地落实,努力建立让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提升食品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方位织牢食品安全网,构建“吃得好”的饮食环境,确保群众“舌尖安全”。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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