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流动票箱的使用有何限制?
要依法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设置,确需设置流动票箱的,应经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同意,由村选举办法作出规定。原则上,居住集中和选情复杂的地区,不设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保证选民秘密写票。流动票箱不得单独进行开箱和计票。
2.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如何做好委托投票工作?
我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选民因故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人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且应当按照委托投票人的意愿投票。被委托投票人或者委托投票人应当于选举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证。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收回该选民的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委托投票的选民和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名单在选举日前向村民公示。”(记者赵改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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