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重点打击5类涉黑涉恶犯罪

2017-03-28 15:49: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贾智勇)3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今年我市将重点打击5类涉黑涉恶犯罪。

 去年以来,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方针不动摇,严打赌贷黑合流、非法控制行业领域、农村地区“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直接侦办了一批影响恶劣的黑恶案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全年共判决涉黑类犯罪嫌疑人20人,同比持平;判决涉恶类犯罪嫌疑人456人,同比上升57.24%,及时查结上级督办、转办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线索2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公安机关将打黑除恶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把打黑除恶作为打击犯罪工作的“第一任务”,通过深入摸排、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深挖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确保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声势、有震动、有成效,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将5类涉黑涉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一是在农村操纵基层政权,宗族、宗教黑恶势力以及各种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二是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项目招标、产权拍卖等活动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揽工程、强占项目、强供砂石建筑装饰材料的黑恶势力;三是在各类市场、商业、工业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强行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四是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五是聚众堵门堵路,蓄意滋事,强行插手民间纠纷、医患纠纷、债务纠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的黑恶势力。

 对各类黑恶案件,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公安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上阵、挂帅指挥,在坚持“专案专班、封闭运作”办案模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化、高科技等现代侦查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多警种协同作战、跨区域协作、网上作战、信息共享的合成工作机制,坚决打好这一仗。

 市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拨打电话110举报;通过拨打0373-2028763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邮寄地址:市区范围内寄至新乡市解放大道96号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通过“新乡公安网”网上投诉栏目或新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新乡刑警官方微博的私信功能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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