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改荣)12月8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社会保险费征收交接工作。会议指出,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从2017年元月1日起,全市社会保险费转由地税机关征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出席会议。
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号起,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会议要求,12月12日以前,市地税和市人社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和地税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要进行对接测试,完成联调联试工作。12月20日前,地税部门要完成征收社会保险模拟运行工作。2017年1月1号起,正式由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
刘尚进指出,社会保险费征收交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信息移交、对接工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牵头部门要加强领导,倒排工期,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如期完成社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征收的工作任务,确保我市的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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