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查期间,全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充分运用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目标要求,与检察、公安机关形成联动执法合力,及时解决环保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依法查处198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16家“十五小”“新六小”违法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81件,移交公安机关13起,关停取缔71家。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检察院、公安机关将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通力合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踪落实,进一步巩固大检查行动成果,并对一些好的做法进行研究梳理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确保持续改善和提高我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