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荣霞)借助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平台,新乡警方在接警后的短短10分钟内,成功止付诈骗赃款20万元,及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发辉县市
5月10日上午,辉县市某企业的财务人员陈静(化名)正在忙碌着。这时,他的同事小张来到财务室告诉他,老板刚建立了一个QQ群,让单位财务人员加到群里去。陈静没有多想,就加入了已经建好的名为“财务人员交流群”内。群内已经有了老板、小张,还有另外2名财务人员。刚加入不久,老板便在QQ群里发信息“小张,我和财务人员说些事,请你退出群。”然后小张就退出了群。接着,老板发信息“请汇报一下近期厂内财务情况”。陈静便把目前账面上的资金数目报给了老板。随后,老板发来了一个银行账号,显示是广东省东莞市农业银行,并要求通过网银,向这个账号转账20万元。近期老板出差在外,具体去什么地方,陈静不清楚,他想着可能是老板现在在外地急需用钱,让他通过网银汇款。陈静回复“可以”后,就通过网银汇款。刚办完转账手续,陈静感觉不对劲儿,立即拨打老板的电话核实。老板在电话里说,没有这样的事儿。陈静知道上当了,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陈静心急如焚,10分钟后,陈静接到了处理这起案件民警的电话,告诉他,因报警及时,对那个账号成功止付。通俗来说,就是把那个账号进行了临时冻结。陈静这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陈静的同事小张是厂内的招商人员,他的名字、电话、QQ号都是公开的,经常出现在各个网站上。老板的信息也是公开的。是诈骗人员先用老板的信息建立QQ群,通过小张转述更增加可信度,然后让小张退出后再实行诈骗。
接警及时出击
辉县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一是立即向新乡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反映,再就是立即把警情反馈给辉县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案件转到民警刘洋的手中。刘洋与陈静取得联系,再次核实诈骗人员信息及账号。新乡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及时录入“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平台”,并迅速把账号推送至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洛阳分中心,并全程跟踪协调,在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洛阳分中心及各银行的协助下,短短10分钟内,成功止付本起诈骗案件。民警刘洋介绍,本起案件能及时止付,主要是当事人发现受骗较早,报案及时,为警方争取了时间。当事人如果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尽快报案。
为防骗支招
市110指挥中心主任张理钧介绍,自我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成立以来,市公安局向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推送涉及电信诈骗警情900余起,成功止付500余起,为我市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警惕以提升信用卡额度、网上刷单、网络交易平台,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冒充熟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千万不要轻信可疑电话、短信,一定要核实真伪,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泄露银行密码信息,不要按照陌生人的电话提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向公安机关准确提供诈骗人员所采用的方式、汇款方式、账号等,为及时止付提供条件。 张理钧说,近期,公安机关在接警中发现,很多诈骗分子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成立的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举报平台,对诈骗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易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