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规》实施院长开庭审案树“标杆”

2016-05-09 15:13: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赵新颜)5月5日上午,一起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开庭。此案系5月1日《法庭新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实施后,我省首例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案件。其庭审现场面貌一新:律师身着“律师袍”,设置了记者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此次庭审旨在力推《法庭新规》,为法官树立“新式法庭”的“标杆”。全市两级法院部分民事法官前来观摩。

  较之修正前的《法庭规则》,《法庭新规》则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庭审规则公平、保障法庭安全、规范法庭秩序,也更加注重庭审活动的公开以及司法礼仪的庄严。代理此案的律师谢富春首次身着“律师袍”出庭,他认为,司法礼仪的庄严不仅能增强律师的职业尊崇感,还能潜移默化地促进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意识的培养。据记者了解,《法庭新规》实施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为律师设置了更衣室和停车位,为律师参加庭审提供便利。

  本次庭审不仅设置了记者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还通过法院官网及时予以公布庭审信息。前来采访的《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认为,这一系列举措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保障了记者的采访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权,保障了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以及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记者了解,《法庭新规》实施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级法院法官认真学习领会新规要求,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以确保法庭公正、文明、安全、有序,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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