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新乡民法专家为法官授课

2015-07-27 10:5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记者 赵新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是审判民事案件所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判决结果要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符合人们的普遍共识……”7月25日至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王毓莹3位全国民法专家,为我市法院系统300余名民事法官授课。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对全市法院民事法官进行培训,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据悉,此次授课邀请的王利明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先后出版《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曹守晔是《合同法》立法专家,中国法学会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其主要著作有《国家赔偿理论研究》、《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等。王毓莹是全国著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审判专家,她有着丰富的一线审判经验。3位专家分别以“裁判的思维和方法”“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针对当前基层法官在审判民事案件,特别是在审理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新乡广大基层法官解疑释惑。
 
  长期从事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沈志勇告诉记者,3位专家都是全国民商法权威专家,他们的授课开阔了我的眼界,尤其是王利明教授关于“审判工作要遵循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的观点启发了我的思维。法官们也纷纷表示,3位专家的讲座内容新、理念新,聆听后受益匪浅,对基层法官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也使大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此次授课,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微信视频直播,仅7月25日当天就有3000余人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场外听课。此外,场内外听众均可通过微信平台与专家进行互动交流。此次授课,用全新的微信视频直播方式向法官授课,向社会各界普法,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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