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韩董庄镇多名村医反映该镇卫生院防保科主管问题多》后续
当事人被免职 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者张世彬王玲玲
6月3日,本报以《原阳县韩董庄镇多名村医反映该镇卫生院防保科主管问题多》为题,报道了原阳县韩董庄镇多名村医联名举报该镇卫生院防保科(公共卫生科)负责人胡兴伦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时隔一个多月,7月14日,原阳县卫生局在经过调查后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反馈给本报:
经查:取缔韩董庄镇乡医擅自成立的乡村医生会,乡村医生会所收公共卫生奖金,除已开支外,所余4000元按比例退还乡村医生。胡兴伦未参加乡村医生会,但知道乡村医生会成立,未做制止。
经查:在韩董庄镇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时,应当场向被考核村卫生所反馈考核情况,指出不足,改进工作。公共卫生考核应严格按考核分值,确定受奖村卫生所,严禁掺杂个人情感。在查阅韩董庄镇公共卫生考核记录时,发现记录确有改动现象,胡兴伦本人也称考核得分是参考,何人受奖是由他本人和刘玉芳共同商量决定。
经查:16名村医去山东威海旅游的组织者是张兴旺,不是胡兴伦,费用是由乡村村医个人出资150元,乡村医生会补助180元。旅游并没有影响5个村庄老人的体检。
经查:二类疫苗是国家推广的疫苗,基层工作人员有义务向群众宣传推广二类疫苗,但不做强行注射,更不允许给村医摊派疫苗、规定任务。HIB疫苗所收86元,在原阳县疾控中心规定范围内,且有疾控中心出具的购疫苗发票。胡兴伦本人承认,曾介绍其他熟人向村医销售非处方药物(板蓝根),因为只是介绍人,所以不知道销售多少。
经查:胡兴伦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2014取得原阳县卫生局颁发的《预防保健医生资格证》。胡兴伦本人未给儿童注射过疫苗,仅做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2012年乡村医生的换证费,应每人退还150元,韩董庄镇应退的费用,经乡村医生签字同意,用于乡村医生旅游。
依据调查结果,原阳县卫生局对当事人胡兴伦作出了如下处理结果;胡兴伦在确定公共卫生受奖村卫生所时,掺杂个人情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得知乡村医生会违规收取村卫生所公共卫生奖金后,未予制止,监管不力,致使产生不稳定因素;胡兴伦私自介绍熟人向村卫生所销售药物(板蓝根),干扰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采购,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胡兴伦韩董庄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主任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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