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2015-07-13 10:46: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关于新乡市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新乡市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机关组织对该公司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为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为依法处置工作提供依据。特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应当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进行如实登记。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
 
  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5点至18点)。
 
  四、登记范围
 
  在新乡市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中海信达案件工作组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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