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格)一警零距离服务群众

2015-07-02 09:35: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多亏一村(格)一警,我外孙终于摆脱了黑户……”说起一村(格)一警的好处,新乡县七里营镇七五村村民董先生连连称赞。董先生外孙下户口需要的出生证明丢了,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父母户口证件,但孩子父亲离婚后便失联了。该村包村民警、新乡县公安局局长鲁战勇走访发现后,当即与县卫生局联系协调解决,卫生部门表示会酌情解决。鲁战勇又安排户政科在政策范围内特事特办,尽快解决。
 
  这是我市一村(格)一警工作的一个缩影。一杯开水、一把椅子、一本工作日志,一次次走访,一件件问题得到解决。全市一村(格)一警工作开展以来,包村民警积极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事)件,及时处理、协调,帮助解决群众大量的实际困难。
 
  我市推行“一村(格)一警”工作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我市按照城市社区3000人~6000人、农村5个~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的标准,综合评估基层组织建设、治安状况、社会稳定等因素,科学制订警务室建设整体规划。
 
  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完善警务室功能,为民警日常生活和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在未建警务室的行政村(市区网格)设1个警务工作站,实现警务工作全覆盖。包村(格)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每周固定半天时间深入分包的行政村(格),认真履行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指导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服务辖区群众等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
 
  在“一村(格)一警”工作中,民警将按照“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原则,广泛调查社情民意,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由综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并由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政法综治部门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记者贾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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