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白皮书》出炉

2015-06-16 15:35: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记者赵新颜
 
  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急剧转型,未成年人犯罪日趋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对2010年至2014年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我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称,未成年罪犯总人数占全部罪犯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共同犯罪所占比例较高,重新犯罪率极低,是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态势。
 
  据悉,2010年至2014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119人。全市未成年罪犯人数2010年至2013年连续4年下降,但2014年犯罪人数又由2013年的139人增加到220人。
 
  2010年至2014年全市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人数占全部罪犯的平均比例为5.50%,其中共同犯罪案件占判处未成年罪犯的67.20%。
 
  为何共同犯罪案件的比例较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刘宇分析,未成年人即使认识到“哥们”提出的要求是违法犯罪的,但碍于情面或怕人看不起依然铤而走险,因年龄、身体原因个体犯罪能力不强,需要结伙壮胆以提高作案成功率,加上自身经济条件不能满足其消费,一旦有人挑头起事或被人教唆,就会盲目跟从。
 
  据悉,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财产型、暴力型犯罪占大多数,抢劫犯罪有所下降,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等特点。
 
  据记者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力争把庭审变成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课堂,聘请有爱心的各界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将传统的法台改成圆桌式,让法官与律师、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和未成年被告人围坐一圈,采取近距离、谈心式的审判方式。同时,积极落实判后帮教制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尝试亲职教育。
 
  “我市未成年重新犯罪率极低,仅为0.98%。”据刘宇介绍,全市法院正在致力于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深入构建“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的未成年人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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