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各派驻机构:
端午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2015年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严禁公款吃喝、旅游、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为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进行非公务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接待安排,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及下属单位,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以上纪律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3696102(工作日举报电话) 3076001(节假日举报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2015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