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五一”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

2015-04-29 10:11: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五一”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各派驻机构:
 
  “五一”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为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进行非公务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接待安排,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及下属单位,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针对“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执纪放在首位,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3696102(工作日举报电话)3076001(节假日举报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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