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新乡段等天然水域
4月1日起禁渔三个月
本报讯(记者 焦亮)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我市从2015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止,对我市境内黄河、淇河、中小型水库等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
据悉,禁渔活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开展的,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市境内黄河、淇河等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今年是我市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第10年,通过实施春季禁渔,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黄河里的鱼类资源显著增殖,不少珍稀的经济鱼类得到恢复。
此次春季禁渔,禁渔区域包括黄河干流新乡段、辉县市、卫辉市所辖11座具有渔业资源的中小型水库。禁渔期间,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设立禁渔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案件查处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对违反禁渔规定,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造成破坏者,除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外,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确保禁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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