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年为农民工清理欠款4194.09万元

2014-12-17 09:18: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陈卓) 12月1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从2014年元月初至今, 新乡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正常受理清欠投诉案件230起,目前已清欠207起,清理拖欠金额4194.09万元,其余清欠案件正在全力推进之中。
       一直以来,为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全面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我市始终多措并举,通过规范劳务分包行为,提高建筑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整体素质等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近年来,我市多次出台维护农民工利益的相关民生政策。比如,如果出现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致使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将其清理出新乡建筑市场。同时,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严厉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到市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劳务分包登记备案,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还制定了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等有效措施,让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年底能够快乐地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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