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新颜)某公司以“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为由将某局委告上公堂,10月16日上午,这起行政官司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近20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全过程。据悉,这是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的一次现场培训,像这样的培训方式,在我市尚属首次。
“民告官”是官民矛盾的司法化解机制,此类案件的立案、审理与执行不仅关系到公民的权利保障,同时还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可谓是地方法治环境的“晴雨表”。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政府,从“民告官、立案难”,到“民告官、不怕难”,再到“民告官、可胜诉”,“民不敢告官”的现象有所改观。
“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特权思想,执法手段简单,执法态度粗暴,甚至无视公民的合法诉求,违反了行政执法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邓长城坦言,“这些都是引起行政诉讼的根源。本次观摩庭审就是要让行政执法人员照照镜子、自我检验、规范行为。” 基于行政官司的逐年增多,以及“对官严而对民宽”的原则,邓长城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在提高执法技能的同时,也要提高应诉技能,也建议各行政部门的行政首长尽量出庭应诉,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行政官司。
“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前来观摩的市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刘宇红很受启发,她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使她增强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希望这样的培训能够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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