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殿芳)8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领导近日对上半年河流断面水质连续超标的辉县市、新乡县、凤泉区和牧野区政府主管领导、环保局局长进行了预警约谈。
约谈会上,局领导班子在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原因分析和具体整改措施的汇报后,明确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各县(市)、区要在短期内明显改善辖区内的断面水质,使COD、氨氮和总磷3项污染因子的浓度达到标准要求。
据了解,上半年我市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超标,依据《环保目标考核办法》,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很快解决,将面临一票否决和项目限批等严厉处罚,形势非常严峻。市环保局要求不达标的县(市)、区政府调动多方力量,加强城乡生活、工业企业、畜禽饲养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同时,环保部门也将认真履责,加强监管,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取样,确定超标源,采取治理、搬迁、关停等多种手段,综合进行治理,争取短时间内使我市出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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