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领导收送红包和亲属违规经商“亮剑”

2014-07-28 08:13: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廖亮)7月25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要求领导干部自查自纠,主动上缴、清退收受的红包,如实上报亲属从业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检查和核查,并接受群众举报。
  本次活动治理范围包括市县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以上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治理内容为2011年7月1日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
  按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自查自纠违规行为,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缴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备查。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筛选、梳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线索。
  治理活动开展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成核查组和检查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和在检查中发现的与自查自纠情况有出入的线索。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同时,对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治理活动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市纪委监察局在此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反映问题。举报电话:3696102(工作时间),3076228(其他时间)。电子邮箱:xxs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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