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关部门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07-21 19:55: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刘军旗    实习生  朱媛铭)   生活必需品看涨,工资也应随之上涨。7月18日,记者了解到,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消息,我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已经出台,增长的基准线是15%,下线是3.5%。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转发省厅《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中说,河南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下线为3.5%,希望各县(市)、区贯彻执行。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经济效益以及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等实际状况,参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对于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围绕基准线确定企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行业工资水平或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可不突破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可不突破基准线的80%;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可围绕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或行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原则上不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比如说,一家企业执行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月薪1240元,那么原则上就得增长1240元×3.5%=43.4元。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决定,但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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