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违法排污企业亮红牌 为期8个月

2014-07-11 15:41: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向违法排污企业亮红牌

  本报讯(记者 贾智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八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向违法排污企业亮出红牌。

  此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明年3月底,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情况;区域内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石油炼制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对燃煤机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脱硝改造,对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进行除尘改造的统筹部署情况等;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等。

  环保部门将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料场、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实施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石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特征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情况;汽油储存销售业油气污染治理情况,确保所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按照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停产关闭;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环保部门将进行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城市河流、敏感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开展河流断面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位于重点流域涉水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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