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活动地点集中在新区宝龙城市广场进行
有关人员现场开展咨询、受理投诉举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文君) 3月10日,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3·15”宣传活动地点将集中在新区宝龙城市广场进行。15日上午,工作人员将利用展板、挂图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现场开展咨询、受理投诉举报、举办真假商品辨别和侵权商标展示等活动;除此之外,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消费者代表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参观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组织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班或研讨会;各区(县、市)工商部门和消协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送宣传到社区、到农村,现场解答问题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科学消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净化我们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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