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荣霞 胡殿芳
法律是保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困难群体打不起官司时,法律援助为他们撑起一片天
2013年,我市司法部门为4596个案件提供了法律援助,让众多困难群体体会到来自政府的帮助和温暖。
陈俊明(化名)是辉县市一名农民,2012年,他在国外打工受伤,让他的“淘金梦”瞬间破碎,某派出机构逃避责任不想承担医疗费和赔偿更让他陷入困境。正当一家人一筹莫展时,市司法局得知情况后,跨省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援助律师经过详细周密调查,获得了完整的证据链,这家派出机构无法推卸责任,只好给予了相应的赔偿。
陈俊明是我市2013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幸运者之一。记者了解到,2013年,法律援助作为我市十项民生工程中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再次降低门槛,统一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并且从侦查阶段开始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了让援助道路更为通畅,我市将农民工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和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纳入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专门为残疾人和70岁以上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一律提供援助。这些措施,使我市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至40%以上。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援助有关知识,鼓励大学生志愿者走进乡村、走进工地、走进集市,开展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加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单位的沟通,加强相关工作站建设,及时了解情况,积极监督指导,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规范。通过一系列措施,让法律援助实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着眼便民利民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部署,依据规范化示范窗口建设标准,我市不断强化法律援助接待室规范化建设。凤泉区、原阳县、延津县、辉县市、封丘县等业务用房建设单位都在新址一楼设置了法律援助接待大厅,获嘉县、牧野区对原有接待室进行了装修规范,卫辉市将原来不临街的接待室挪到了临街。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锐意进取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适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补差标准,拓宽救助保障范围
我市自从实施“温暖工程”以来,逐步提高了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为确保我市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我市采取分期分批实施。全市第一批有37所农村敬老院已完成“温暖工程”建设任务,目前第二批有16所农村敬老院正在实施“温暖工程”。根据各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已将市级100万元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下拨县级民政部门。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991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07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1%。市民政局拟制了《关于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建议从2014年~2016年,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新建、改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适应农村五保供养需求,提高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201491人、城市低保79569人,五保供养19602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6亿元,城市低保金2.3亿元,五保款项0.55亿元。
2013年1月1日,我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标准提高15元,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全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标准提高12元,由每人每月8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元。市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2013年7月1日,我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2013年3月起,把全市2万余名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发放资金198万元。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启用低保信息系统。全市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100%,以保障对象为单位达到100%。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增长的同时,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继续得到巩固
我市在2013年3月份共为全市19.2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4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632元。调整后全市每月养老金将增加支出3533万元, 全年增加养老基金支出4.2亿元。社保部门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通过加强与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连续13年保持10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80.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达到58.8万人;参保总人数同比增加4万人,完成市里下达参保总人数达到77.6万人目标的103.2%;参保职工同比增加2.5万人,完成市里下达参保职工达到57.2万人目标的102.8%,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2013年,为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水平,以实施便民快捷服务工程为抓手,重点突出村(社区)级城乡居保基层平台和“四个不出村”建设工作。去年5月,我市印发了《新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四个不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在辉县市裴寨社区召开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现场观摩推进会”, 在全市启动“参保登记、缴纳保险、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四个不出村建设工作。
目前,我市实现所有县(市)、区国家试点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完成市下达全年参保人数达到253万人目标的101%。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67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60226万元。
我市继续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扩大门诊重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至17种,增加5家定点医疗机构,将一次性透析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取消医保手册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规范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全年共受理工伤申请1427件,已认定1427件,按期结案率100%;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324人,已鉴定人数1324人,按期鉴定率100%。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