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

2013-08-28 09:24: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苏洪峰)8月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周海深、刘孟英、田庆忠、高历行、庞善起、焦锡武、郭清春、职伟、冯志勇、贾生祥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治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阎河川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的3个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虽然经济增速相对不高,但各方面发展比较协调,特别是发展质量和发展方式持续好转,转型升级、改革开放、民生保障取得了新进展,结构指标、质量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等总体都好于以往,科学发展的趋势显著。2012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充分发挥财政聚财、理财的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着力稳增长、保态势、调结构、惠民生,在财政收入、支出、争取上级资金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新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审计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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