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魏明哲)记者日前获悉,中央财政2012年石油价格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已于近期下达我市,资金共计8644.9万元。
此次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符合国家规定补贴条件的国有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经营者。
具体补贴标准为:国有林场补贴2.50元/亩,苗圃125.14元/亩。城市公交市区补贴标准30157.78元/标台,县(市)17739.87元/标台。农村客运市区与县(市)补贴标准均为23811.69元/标台。城市出租车市区补贴标准12152.38元/辆,县(市)7148.46元/辆。
据了解,2012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已开始兑付,对个人补助资金应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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