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所学校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7月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有47所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初中为:四中、铁路初级中学、外国语学校、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开发区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洪门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小学为: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经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据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免除学杂费,不收取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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