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月向六大问题“亮剑”

2013-07-04 09:32: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王海玲 实习生 朱婧)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昨日,记者从全市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月”活动动员会议上获悉,市纪委监察局于7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月”活动,以期更好地促进政务环境、廉政环境、诚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要素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支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炳奇在会上讲话,副市长周世杰主持会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此次活动重点面向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六类突出问题:吃、拿、卡、要、报行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摆摊、乱培训行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或政府工作人员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自留地”和“体外循环”;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承诺、不兑现”,拖欠企业工程款等。
  王炳奇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意识,直面现状、正视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好“优化月”活动。要把握工作重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整改落实,并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要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发挥好舆论的监督作用和导向作用,汇聚新乡发展共识,营造正面舆论氛围。要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利用互联网、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活动开展情况、查摆问题及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内容,便于企业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六类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因工作失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各级各部门要把强化责任、强化服务、强化措施、强化整改贯穿始终,确保“优化月”活动取得成果。
  周世杰就落实会议精神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优化月”活动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利用各种宣传舆论手段,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讲发展、人人是环境的氛围,把这次会议精神变为推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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