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教体局对《原阳县路寨乡一中学教室内发生学生打架死亡案》一事作出回应
新乡网讯 2013年6月3日下午放学后,原阳县路寨乡第三初级中学七年级学生姚春浩(男,13岁)和刘春峰(男,13岁)在教室发生口角,刘随用小削笔刀向姚前胸连刺两刀造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县教体局连夜召开党委会,对此事作出如下处理:
一、县公安部门接报案后,于当天夜里已将刘抓捕归案,依法处理
二、对学校校长李海玉和副校长高文杰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之前,该校围墙翻新改造工程已在紧张施工,近期完工
四、立即召开全县校园安全会议,下发《关于严防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巡查值班,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