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农民拐卖9名婴儿昨日受审获刑

2013-05-30 09:52: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 刘军旗)5月29日上午,一场长达近6个小时的审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10名被告人因非法拐卖9名婴儿,触犯了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处以5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0名农民拐卖了9名婴儿
 
  5月29日上午8时3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威严肃穆。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手铐铐着双手的7名男子、3名女子在法警的带领下,陆续坐到被告席上。
  稍后,来自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3名工作人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提起了公诉。2010年12月,在长垣县亿隆家天下小区,被告人张玉粉将从山西长治买来的一名男婴,通过被告人李恒亮以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新乡县古固寨镇王连屯村的许氏夫妇。
  2011年12月,在新乡县人民医院,被告人王兴贵、李恒亮、吴斗怀(另案处理)介绍他人将一名女婴卖给长垣县恼里镇大马占村,买主付费3.1万元。
  去年2月,在辉县市,被告人王存法、吴斗怀等人介绍他人转卖一名女婴,买主系平原新区祝楼乡王村新村人,付费3万元。
  一个月后,经王存法、吴斗怀介绍,被告人李照敏在自己家里帮助他人转卖一名男婴,买主为牧野区人。因男婴患病,买主要求退钱,王存法联系被告人张新爱,由被告人赵声吉开车,被告人杨兴英介绍,此男婴再次被转卖。6天后,在卫辉市,张新爱伙同吴斗怀等人将一名男婴转卖给淇县一户农家。
  2012年4月,在获嘉县亢村镇卫生院,张新爱转卖一名女婴,得钱3万元。后来,买主发现女婴有白发、白眉,便要求退钱。
  同年4月26日,经被告人王兴贵、李恒亮介绍,由赵声吉开车,张新爱再次转卖一名男婴,得钱5.5万元。一个多月后,经被告人王存法、杜素芳等人介绍,在新乡县七里营镇卫生院,张新爱又转卖一名女婴。
        20多天后,张新爱又认识了许福成等人,其结果是——一名男婴被以5.95万元的价格卖给新乡县一农户。
 
第一被告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当天,出庭的10名被告人均系农民,有的还是文盲,年龄最大的63岁,最小的40岁。
  王存法、杜素芳等人说,在农村,他们爱管闲事,经常给年轻人说媒,有的年轻夫妻没有孩子,于是就帮他们找,谁知道“犯下了这么严重的罪”。
  当天下午2时许,法庭合议后,审判长宣布一审判决,因参与拐卖儿童,被告人张新爱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王存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李恒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赵声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杜素芳、李照敏、王兴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许福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玉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杨兴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涛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也就是说,此罪行不以金钱数额计算,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9名孩子目前都已妥善安置
 
  拐卖孩子的10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决了,但这些被告人的“上线”目前尚未调查清楚,而且这些婴儿的亲生父母是谁,同样也没有查到。
  张涛说,不过,拐卖的9名婴儿早已被我市公安机关解救,目前,7名婴儿被社会领养,另外2名患病的婴儿已送到新乡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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