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乡市区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上升为1240元,提高了160元。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如果你在市区务工,干一个月最低也能拿到1240元;如果在辉县市、新乡县务工,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如果在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务工,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则为960元。
新乡网讯 (记者 刘军旗) 今天是新年第一天,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乡市区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上升为1240元,提高了160元。
2012年12月31日上午,在众多新闻网站以及微博上,河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惹得人心沸腾。消息表明,新乡市区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240元。
当天下午2时37分,本报记者致电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就此话题求证。该科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接到政府的文件通知。
随后,记者致电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消息属实,该文件是省政府于2012年12月26日向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出的,文号为[2012]104号。“该文件通过邮局印发到各地,需要一段时间吧。”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已有24个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本次上调前,河南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为1080元。
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文件要求,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河南省仍按照三类行政区域划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了解到,与郑州市区一样,新乡市区仍为一类行政区域,辉县市、新乡县为二类行政区域,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为三类行政区域。
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如果你在市区务工,干一个月最低也能拿到1240元;如果在辉县市、新乡县务工,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如果在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务工,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则为960元。
□延伸阅读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四)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