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征收汽车排污费 或先试点“北上广深”

2012-10-08 15:28: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记者 张怡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日前透露,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征收汽车排污费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

  有专家表示,除征收汽车排污费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例如,可以用燃油税和碳税促进节能减排,可以用拥堵费解决道路拥挤或中心城区停车问题,这些做法在我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已有实践,执行效果可能比征收汽车排污费好得多。此外,提高汽油和柴油的质量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最快速的办法,对新车和旧车都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汽车排污费并不是第一次作为公共政策讨论,虽然此前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征收汽车排污费,但一直处于讨论阶段,尚无具体落实举措。今年北京市政协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建议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控制汽车的使用强度。北京市环保局曾表态要进一步研究是否可行。深圳市的《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也提出在今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排气量征收汽车排污费,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

  除了对征收的必要性存在分歧外,对征收汽车排污费的分歧还集中在征收方式上。有观点认为,按汽车排气量征收是“一刀切”,不利于汽车行业技术进步。国泰君安汽车行业分析师张欣建议,如果要征收排污费,应该以汽油使用的多少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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