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努力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012-08-25 11:2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廖亮)自2008年以来,我市在成为“国家森林城市”之后,加大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争创力度,努力抓好城市绿化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我市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工作中,行动早,力度大,标准高,见效快。结合城市现状,我市先后编制了《新乡生态市林业发展规划》、《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新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新乡市城市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一系列绿化发展规划,为国土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每年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连续几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由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高规格的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造林绿化和“创模”工作。市政府专门制订了《新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新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部署》、《新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效能监察方案》,对各责任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察。每年分3次对造林任务完成率、成活率、保存率进行效能监察。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创建工作会议,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带头捐资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近4年来,市政府投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资金15亿元,仅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各级财政投入2亿多元,全市干部职工捐资7000万元。
  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我市十分注重创建标准,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注重“三化”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要求创建工作必须高瞻远瞩,必须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相呼应,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创建期间,省政府、省林业厅连续3年在我市召开林业工作现场会,我市均作了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2011年,我市荣获“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城市”称号,是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的充分肯定。
  我市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中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收到了明显效果。全市建成的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星罗棋布,道路绿化、河渠绿化、环城绿化纵横交错,形成了“二环、六带、六横六纵、二十一园”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27%,绿地率38.38%;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5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8.06平方米;城市郊区平原区绿化覆盖率20.6%,丘陵区绿化覆盖率36.5%;道路绿化面积261.7万平方米,绿地率27.92%,道路绿化普及率100%;河渠绿化率100%。

责任编辑: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