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送你一顶安全头盔,生命安全切莫大意。”10月9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我市部分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二(三)轮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处罚,并为没有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现场赠送安全头盔,用这个特殊的“礼物”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好安全防护。
当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在人流量较大的东站十字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场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并详细讲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增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电动车车主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将他引导至路边安全处后,对他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给他发放相关宣传页,向他讲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最后,交警赠送了他一顶崭新的安全头盔。
这名姓田的车主表示,自己以前觉得车速不快,戴不戴头盔无所谓,听了交警的教育,知道戴安全头盔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他感谢交警赠送的安全头盔,说这个安全头盔会时刻提醒自己,骑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当日下午,交警部门查处了多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于没有安全头盔的车主,民警在为他们发放安全头盔时,还现场教授他们正确的佩戴方法。市交通管理支队宣传教育大队民警张文涛通过佩戴和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结果截然不同的两起交通事故的案例,告知车主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死亡率减少。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樊文峰表示,当天集中开展对二(三)轮电动车包括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这种方式让广大车主提高安全意识,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意义,共同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10月8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发出《关于全市骑乘二(三)轮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骑乘二(三)轮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广大党员和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和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携手共建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全国文明城市。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