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情怀——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保民生、护发展记

2021-05-14 10:09:33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法治情怀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保民生、护发展记
 
 
本报记者 宗斌
 
一个“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挽救了一个准备“关门大吉”的企业。一个充满法治温情的举动,折射出检察院依法维护企业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司法善意。
 
“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
 
当好劳动者“护薪人”,愿做企业家“护航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推动司法办案,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更彰显出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其案件一举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综述的开篇案例,写进了省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这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引发反响的案件,是保民生、护发展的有益探索。
 
2017年,从外地来的吴某等4名投资人在原阳县共同经营一家温泉酒店,后因发展经营及与合伙人之间的纠纷问题,酒店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并拖欠23名员工30余万元工资。为了讨薪,员工们将此事反映至相关部门。
 
2019年3月,接到投诉的原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酒店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年6月,吴某等人上缴了员工工资10万元,但剩余的钱款依然没有解决。之后,该案件被移交至原阳县公安局。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2019年8月,吴某等人按照出资比例,主动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缴了所拖欠员工剩余工资,至此,23名员工拿到了全部劳动所得。
 
 
2020年6月10日,该案被移送至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并不复杂,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却有些拿不定主意。
 
吴某等人均为外地来原阳的投资人。办案人员详细讯问发现,几名投资人欠薪后,没有任何转移财产和逃匿的行为,并非试图“赖账”,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受疫情影响,酒店经营已经愈发艰难,如果这时候对投资人判处刑罚,极有可能会导致酒店彻底关闭。”办案人员陷入思索。
 
“如果竭泽而渔,机械地就案结案,案子判了,企业却倒了,这和中央强调的‘六稳’‘六保’内容背道而驰。现在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紧要关头,一定要体现出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发展经营的决心。”办案人员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11条意见,数次向院领导汇报进展。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到司法办案中就是要落实最高检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检察长张广华肯定了办案人员的想法,并表示,此案既要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更要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激发市场活力。
 
2020年7月26日,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宣布会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参加,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原本的送“文书”变成了送“法律”,公开宣布变成了法治宣讲。吴某等人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一定遵纪守法,为原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案件一经公开,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案先后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检察院以及新乡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和“学习强国”分别予以报道。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秉持善意执法、柔性执法之理念,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一个案件稳住了一片人心。
 
 
一个案件,是以法治情怀释放司法善意的缩影。
 
几组数字,映射出以案件稳定社会大局、推动社会治理的显著成效: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对群众身边的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努力做到“少捕慎诉慎押”,对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共不批准逮捕493人,不捕率35.1%,不起诉206人,不诉率11.7%,化解了矛盾纠纷,社会效果良好。
 
让“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理念在每一名检察人员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为当好企业“护航人”,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对民营企业人员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17人,其中办理的崔某等3人不起诉案,挽救了一个产值7000余万元的企业,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综述开篇案例、2020年度河南十大政法新闻选用案例。当好群众“调解员”,对因民间纠纷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达成谅解后不批捕43人,不起诉24人。当好法律“守护者”,对2人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批捕,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不批捕264人。
 
入额院领导身先士卒、带头办案。提前介入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省、市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依法维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在涉及在校大学生案件中,融法治教育和公开听证为一体,根据案情慎重区分办理。共不批捕38人,不起诉43人,办出了效果,做出了示范。
 
释法说理入脑入心。个别老年人种罂粟苗“当菜吃”,经过教育均自愿认罪认罚,检察人员没有就案办案,对其中年满75周岁、种植株数刚过立案标准、贫困户等特殊群体21案21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走进乡村农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专题片以案释法,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到场,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现场成了法治讲堂。
 
邀请教育界人大代表和律师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涉案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异地未成年学生误入歧途帮助他人刷单诈骗案,进行在线不公开“云听证”、不起诉“云宣布”。
 
案件不捕不诉后,根据犯罪嫌疑人是贫困户的情况,主动与村“两委”、帮助责任人联系,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将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治理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
 
发挥员额检察官“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大胆启用办案能力强、效果好的年轻干部,目前,6个业务部门负责人平均年龄37岁,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业务标兵。
 
用充满“善意”的司法呵护社会的善意。随着司法由粗放向精密化的持续转型,司法善意正在成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的重要考量,传递着越来越有温情的司法态度。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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