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聚振兴正能量

2021-04-14 19:45:5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记者 翟京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村规民约中的文化涵养功能、道德培育功能、秩序生成功能,是乡村振兴的治理基础、秩序保障和文化源泉。
 
  我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工学院副教授张静多年研究乡村文化,她认为,作为乡村基层社会自治的载体和本土道德规范,在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中,村规民约有利于培育村民的规则意识,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协调“德”与“法”、“导”与“治”的良性互动。
 
  “村规民约规定了村里举办红白喜事的标准、新建住宅的地平房高等,为乡村振兴聚合了正能量。”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辉县市冀屯镇宪录村就制定了村规民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苗海云介绍,有了村规民约,村民生产生活有了可依照的标准,村里的风气越来越好。
 
  宪录村村民黄林英101岁时去世,家人原本打算把老人的后事办得隆重点儿。但在村规民约面前,家里人婉拒了亲朋好友的建议,主动从简,不仅减少开支上万元,还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苗海云介绍,在宪录村,村民盖新房,层高不能超过3.6米,房前屋后的排水地势不能高于邻居5厘米。有了这个标准,村民盖新房时,村“两委”会召集施工队沟通情况,如果村民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施工队将拒绝施工。
 
  “从这个意义上说,村规民约是治理乡村经验方法的总结,广泛涉及农业生产、公共道德、日常生活、家风民风、个人品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等各个方面,它的目的在于加强团结、统一管理、促进生产、方便生活。”
 
  “好青年,勇服役,戌边疆,保社稷;倡晚婚,讲优育,生二孩,有福气。”在长垣市丁栾镇马盘池村,包村干部李梦雅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吸纳村干部和群众意见,把村规民约创新改编成“三字经”,更利于村民学习遵从。
 
  走在马盘池村的街道上,只见房屋鳞次栉比,道路干净整洁,处处绿意浓浓。马盘池村驻村第一书记王阳说,优秀的民风传承和模范代表事迹以实物形式在村展览室进行展览,村民可看、可学、可用,对涵养民风起到了推动作用。
 
  同样,在长垣市魏庄镇王庄村,村规民约更是被写成竹简书法作品,挂在村史小院进口处,来村里参观的人都会在这里驻足欣赏。
 
  如何让村规民约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张静认为,乡规民约应立足社会发展不断改革创新,保持自身的时代性和先进性,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根“指挥棒”,不断更新内容。
 
  此外,村规民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物质载体,传承着社会历史文化,宣传教育是村规民约得以承继的重要途径。要创新村规民约的物质载体,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增加村规民约传播的公共空间,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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