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装修定金遭拒 监管部门协调和解

2021-03-04 09:44:16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宗斌)随着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市关于房屋装修的纠纷逐年增加。在正式交易之前,装修公司一般会要求业主先缴纳一部分定金,而一旦交易不成,这部分定金该如何处理,便成了纠纷产生的源头。
 
  2020年4月,市民张女士通过市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办反映,她在红旗区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宅速美装饰公司缴纳了1万元装修定金,后因个人原因无法装修,这期间也并未产生任何费用。
 
  张女士前去店内协调退款,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无奈之下,她希望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入。经调解,最终装修公司退还张女士定金94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业内人士介绍,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要看业主和商家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业主和家装公司最初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这时定金可以返还。但在订约过程中,业主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商家遭受损失的,应当对商家进行一定的赔偿。
 
  值得提醒的是,业主在装修交易之前缴纳款项时,要分清所缴纳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双方就缴纳“定金”或“订金”产生纠纷,可以到监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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