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翟京元
获嘉县照镜镇东彰仪村,经常被参观者称为“别人的村庄”。
游客行走在东彰仪村,手机成为他们使用最频繁的工具,置身其中,像走进了一幅水墨画:街道干净整洁,屋舍墙粉瓦黛,亭台优雅别致。无论走到哪里,总能看到参观者用手机拍照留影,以待回头仔细观摩。
“城里有啥,俺村里也有啥。”东彰仪村党支部书记王光新说。五年前,东彰仪村还名不见经传,这一切的改变,就在于该村超前的建房规划,以及人居环境治理。
早在1982年,东彰仪村就有了自己的“1.0版”规划:街道设计宽4米;院落长18.5米、宽10.5米;房子统一高度为一层3米,两层6米,面积为长10.5米、宽8.8米。
从当年开始,凡是拆旧盖新,必须按照这一标准建设,统一尺寸,统一地平。几十年过去,旧房拆完了,整齐划一的新房就成了一道风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这个建房尺寸略有变化,但外观必须相同,内部结构可以自由设计。”王光新介绍,有了标准,全村的房子就有了整体美,也为人居环境改造奠定了基础。
由此,经过墙体美化、种花栽树、设施改造,一个典型的农业村,就逐渐变成了国家级森林村庄及省、市生态文明村。这样的建房规划,仅在获嘉县照镜镇就有楼村、安村、东彰仪村三个村庄。
“乡村振兴,建房作为农民的基本所需,更应该规划先行。没有统一规划,也就不是真正的美丽乡村。”采访时,王光新对规划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
“农村自建房不能谁想咋盖就咋盖。”采访中,不少村干部同样表示,因为盖房标准不一样,在农村引起的邻里矛盾较为普遍。比如盖房时因为地基高低、滴水远近等原因,很多邻居结下矛盾,甚至一辈子都不说话。
一个更为普遍的现象是,农村如果没有统一的建房标准,很容易形成互相攀比,你盖得高,我盖得更高,由此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建房资金的极大浪费。有村干部称,你到很多农村去看看,农村建的楼房中,二层或三层大部分都呈闲置状态。
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把提升农房建设质量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自建房到底有没有经验可循?长垣市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针对农村建房没有规划、缺乏监管、安全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自去年1月份长垣市被确定为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后,就从规划、审批、监管等环节入手,全流程规范管理农村自建住房。
据介绍,长垣市委托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图集,从建筑风貌、户型设计、功能布局、结构施工等方面进行专业设计,让群众建房时有章可循。
比如在外在风貌上,既延续传统特色,又融入现代元素,取消围墙变绿篱;在结构设计上,既要经济,又要满足抗震要求;在建设标准上,房屋占地面积不超过167平方米,总高不超过10米,层数不超过两层,单层住房层高不超过4米,2层住房每层层高不超过3.6米等。
在制定建房标准的同时,长垣市建立了市、乡级管理平台,组建了执法队伍,实现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机制。
农村建房有规划、有标准、有监管,这就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说起农村建房统一规划的重要性,王光新深有体会。他说,统一标准,就没有了攀比,农民可以把节省的钱用到孩子教育、发展生产,以及提升生活水平上;标准一样,就从深层次上解决了邻里矛盾,有利于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有了规划,街道横平竖立,就为后续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便利,劳动效率就提高了。
在长垣市,完善一套改革方案、编好一套村庄规划、制定一套审批流程、编好一套建房图集、搭建一个信息平台,管好监管和施工两支队伍,即“5+2”宅改工作体系正在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并进行复制推广,从而更加牢牢托起农民的安居梦。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