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郭书武实习生李羚)自2016年以来,我市共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4493户,实现了危房动态清零,其中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改造9264户。1月6日,在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晓河介绍了相关情况。
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全市住建系统围绕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协同市扶贫、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的要求,我市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完善责任体系,开展面对面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县乡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改造质量进行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安全。
为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不断创新思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获嘉县采取提前拨付部分补助资金和按施工进度付款的方式,加快工程进度。延津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危房鉴定机构鉴定,实现第三方鉴定全覆盖,科学确定危房等级程度。卫辉市由乡镇政府牵头统筹统建“幸福大院”,受到了群众及入住老人的好评。封丘县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实施以“三安全三整洁”为目标的“万户安居”提升工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提升房屋居住功能,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改善,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