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徜徉在凤湖之畔,仰望蓝天白云,俯瞰碧波荡漾,人们心情格外舒畅。而这一切的美好,源于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向好。11月17日,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16日,平原示范区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优良天数210个,全市排名第一;地表水水质全年达标,饮用水水质监测100%达标。
做好“加法”
积极帮扶合法合规企业
今年以来,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坚持环保治理不搞“一刀切”,积极推进企业绩效分级管理相关政策,深入企业指导帮扶,一企一策制订整改提升方案。
对于上级审核通过的A、B级企业,该区在秋冬季污染管控中适当放宽管控政策,鼓励绩效分级先进企业,为合法合规企业“保驾护航”。对156家待评定为C级的企业现场一对一帮扶,全面完成提升,消除D级企业。
同时,平原示范区积极开展治污设施升级和化工企业“三化改造”工作,全面实行总量减排,先后指导辖区内15家化工企业和8家包装印刷企业积极完成“三化改造”任务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现VOCs年减排560余吨/年。
做足“减法”
敢于向违法违规者“亮剑”
10月25日,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韩董庄镇西兰庄南部有“散乱污” 家具加工厂。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随即联合韩董庄镇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查,该加工厂属于典型“散乱污”非法企业,当即被取缔查处。
据统计,今年以来,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开展环境执法立案处罚83起,共计罚款112.254万元;共接收处理投诉信访举报案件95起,其中已办结91起,正在办理的4起。
做好“加减法”
让蓝天碧水常相伴
“一边推进污染治理升级的‘加法’,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勇于‘帮扶’;一边做环境违法的‘减法’,敢于向违法违规者‘亮剑’,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让蓝天碧水常相伴。”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