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酒类、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12大类食品2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辉县市沙窑乡万仙山风景区游客家园1批次餐具(勺子),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辉县市沙窑乡郭亮山庄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古固寨镇长垣人家饭店1批次卤猪头肉,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58mg/kg,标准规定≤30mg/kg。郑州育贤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1批次油炸花生米,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8.2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河南省善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铁棍山药面,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标签检出值为该产品标签未标注产地,标准规定应符合食品标签相关规定,标示产地。
河南省善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银花养生面,其中标签检出值为该产品标签未标注产地,标准规定应符合食品标签相关规定,标示产地。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新乡县、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