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要改造 政府“掏腰包”

2021-09-23 16:52:4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 陈卓

9月22日,记者获悉,市住建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2021年新乡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000户,补助资金标准户均17000元。

【补助惠民】

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方案》指出,结合上级对抗震改造补助对象的要求以及市县工作意愿、任务申报等情况,2021年省级下达新乡辉县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000户,我市将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本次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其中,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改造方式选择需尊重农户意愿。改造工作中,将鼓励结合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补助标准】

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标准户均17000元

2021年,我市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标准户均17000元。其中,补助含新建和加固。新建补助: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元至10000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6000元至8000元。加固补助:每户补助10000元至30000元。在以上补助区间内,县级住建部门可结合任务数量、房屋改造工程量、农户经济条件以及当地实际,合理制定补助细则。

本次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申请流程包括:个人提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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